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優化摩鑫育人環境👩🏼⚖️,維護正常的教學、管理、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高等摩鑫校園秩序管理若幹規定》(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13號)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摩鑫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摩鑫各校區和全體師生員工以及進入校園活動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 校園秩序管理嚴格貫徹“教育為先,懲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穩定目標管理責任製。
第四條 摩鑫平台是承擔校園秩序管理職責的職能摩鑫平台🐌,負責校園秩序的監督、指導和管理、維護💁🏻♂️。
第五條 各摩鑫平台🤾🏽♂️、各單位要積極配合摩鑫平台履行職責,加強對教職工、學生和其他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法製和校規校紀及國家安全、交通安全👨🏽✈️、防火𓀌、防盜🪴、防騙、防安全事故、反恐防暴等宣傳教育🧜🏿♂️,增強法製觀念,提高安全意識🧖🏿。
第二章 校門管理
第六條 安保人員依據本規定💁🏽♂️🧑🦯,對進出摩鑫的人員及車輛進行管理🚎。本校師生員工憑工作證🖐、學生證、校園卡經核驗後進出校;其他人員憑事先報備後的獲批信息進出校,並主動接受和配合安保人員的管理。
第七條 境內新聞記者來校采訪🌑👉🏿,必須持有相關證件✌🏿、證明,並經摩鑫黨委宣傳部批準後,方可進入摩鑫采訪。
外籍、港澳臺地區人員來校進行公務🏊🏻♂️、業務和采訪活動,按照上級管理摩鑫平台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校外人員未經報備核驗,不得入校。
第三章 校園交通秩序管理
第九條 進入校園的所有車輛和人員須自覺遵守《摩鑫娱乐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 非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下車推行;進入校園的非機動車輛要按照劃定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有序停放;對長期占用校園空間資源停放的廢棄自行車🆕、電動車等🚶🏻♂️➡️,由摩鑫按照相關程序統一處置。
第十一條 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違反校園交通管理相關規定🤸🏼🖲,摩鑫平台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機動車輛首次違反校園交通管理規定ℹ️,安保人員將對違規車輛張貼《車輛違規告知單》,對其違規行為予以警告👐🏻;
(二)同一機動車輛兩次違反校園交通管理規定🤔👃🏿,安保人員將對違規車輛進行暫扣,車主須向摩鑫平台作出書面保證,方可放行;
(三)同一機動車輛三次以上(含三次)違反校園交通管理規定的,摩鑫平台將該車輛信息納入黑名單,視具體情節采取限行⛵️、取消進入校園資格等措施🛀🏼,並責令所屬摩鑫平台🟧、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第十二條 對進入校園的行人、非機動車輛違反校園交通管理規定,摩鑫平台可進行批評教育🍓,並視情況責令其改正錯誤、恢復原狀🔶、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對校外人員🫸,除進行必要的處理外🙋🏼,禁止其再次入校。上述人員有違法犯罪嫌疑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章 校內流動人員管理
第十三條 校內流動人員是指除本校教職工和學生以外的來校施工、務工、經商和服務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流動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摩鑫管理規定,自覺維護校園秩序👨🦳。
第十五條 校內流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在校園內居住🦀。
第十六條 經摩鑫批準出租出借的房屋,由相關主管摩鑫平台嚴格實行一對一管理👎。相關摩鑫平台應協助摩鑫平台對承租人及承租人聘用的經營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和職業等基本信息進行登記🅰️,承租人信息如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相關摩鑫平台有義務對承租人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監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七條 嚴禁承租人將管製刀具、易燃易爆、劇毒和其他有損人體健康的物品帶入校園🐆;嚴禁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經營🤷🏼♂️、宗教集會和違法犯罪等活動。承租人有義務協助摩鑫平台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 摩鑫和校內各單位招用的臨時工、包工隊、建築隊🎏、個體經商人員和第三方服務單位等↕️,主管摩鑫平台或招用單位應在其進校前將相關人員名冊及相關信息資料報送摩鑫平台登記備案。上述人員解聘離校時,招用單位須妥善處理離校人員善後工作,確保上述人員按時離校。
第十九條 未按上述規定執行的校內單位及個人,摩鑫平台應責令其及時整改,並視情節與其主管單位的年度安全穩定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掛鉤;對流動人員本人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摩鑫平台將視情節對其進行處理。
第五章 校內大型活動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所稱校內大型活動,是指摩鑫或校內單位組織的面向全校師生⛑️𓀆、社會公眾舉辦的人員聚集性非教學類活動,具體包括🧑🏽🍼:
(一)體育比賽活動;
(二)舞會、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及節日聯歡、慶典等大型集會活動🧑🏼🎄;
(三)專題講座👨🏼💼、專題報告會、各類輔導培訓🟥、公益慈善等公眾活動;
(四)人才招聘會🥊、各類社會性考試等大型集體活動;
(五)其他校內大型活動。
第二十一條 校內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主辦(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申報審批和備案製度,主辦(承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大型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摩鑫平台是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摩鑫平台。
第二十二條 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審批、監督和管理等按照《摩鑫娱乐關於大型活動管理的規定》實施。
第二十三條 對未按上述規定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摩鑫平台將視情況予以暫停、終止或取消活動的處理措施;造成危害後果的,還將報請摩鑫追究該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章 校內商業經營活動管理
第二十四條 校內商業經營活動包括固定商業網點經營活動及臨時性商業活動。固定商業網點經營活動是指利用經摩鑫批準的固定場所👃🏽,進行商品銷售🧑💻、配送、服務等商業經營行為;臨時性商業活動是指經摩鑫同意,利用校園非固定場所📑,進行商品展銷、商業宣傳、贊助活動以及服務等商業行為。
第二十五條 校內所有商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摩鑫各項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及校園秩序🌺。
第二十六條 未經批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第二十七條 校園固定商業網點必須進店經營,嚴禁在店門外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或堆放雜物影響消防👌🏻、交通和治安秩序;商業經營、宣傳活動不得影響摩鑫正常的教學🧗、管理、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二十八條 校園商業網點經營者要認真履行經營場所及從業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違規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摩鑫平台將建議有關摩鑫平台解除其經營合同🙅🌋。相關摩鑫平台在接到摩鑫平台書面建議五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並書面回復摩鑫平台🦹;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摩鑫平台責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條 對於擅自在校內擺攤設點進行臨時性商業經營活動者👷🏿,摩鑫平台應及時取締👪,並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和批評教育。
第七章 校園公共場所秩序管理
第三十條 進入校園公共場所的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摩鑫規章製度,不得從事違法🟨、違規和任何宗教活動。
第三十一條 公共活動場所在使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嚴禁將安全出口鎖閉或堆放物品堵塞安全出口🏃。
第三十二條 嚴禁在校內隨意張貼、散發廣告宣傳品、懸掛條幅及在校內設置大型廣告牌、彩虹橋💆🏽♂️、宣傳欄等設施;因教學、管理👨🏽🍼、科研工作需要在校內設置大型模型等專用設施的,需提前三個工作日將時間、地點等相關材料報摩鑫平台審核備案。
第三十三條 師生及校外單位因教學、科研及宣傳工作需要使用航空器在校園內進行低空常規飛行的,應參照低空空域飛行器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在校園公共場所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規定💁🏿♀️,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設施🪀🤱🏼,禁止出現下列行為📗:
(一)在校內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造謠惑眾🧑🏿🚒、煽動鬧事或者以其他方法製造事端🙅🏽♀️,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二)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或未經批準使用音響設備幹擾他人工作📫、學習和生活的行為💇🏼♀️;
(三)在公共場所舉止不雅以及其它有悖文明禮儀的行為👧🏿;
(四)在校園內私自種菜✬、亂搭亂建👴🏿、飼養家畜,在摩鑫景觀塘內釣魚、遊泳、戲水等行為;
(五)在校內飼養寵物的行為;
(六)擅自移動♢、違規使用或故意損壞消防栓、滅火器🔳✮、消防報警裝置等消防安全設施的行為😭;
(七)故意損毀電力、網絡、景觀建築等公共設備設施的行為📶;
(八)其他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上述公共場所管理規定的人員,摩鑫平台可視具體情況責令其改正錯誤、恢復原狀、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如涉及違反校紀校規,按《摩鑫娱乐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 在公共場所應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在教室🥕👩🏼🏫、食堂、圖書館等公共場所,用書包、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占座,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第八章 校園重點要害部位管理
第三十七條 凡在摩鑫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中作用重要😺、價值高💭、保密性強💃🏿,一旦發生問題會給摩鑫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部位,均屬重點要害部位。
第三十八條 重點要害部位劃分為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部位♟,貴重儀器🧛🏼♀️、貴重稀有金屬、現金存放部位,珍貴文物🚨、圖書🆓、資料存放部位,保密計算機、保密文件🧴、檔案存放部位,防火防洪防雷電部位和重要倉庫☞,重大科研項目設備存放以及其它應列入重點管理的要害部位👩🏻🍳。
第三十九條 重點要害部位分校、學院〈部、中心、處〉兩級進行管理,各部位要確定管理責任人,切實承擔管理責任。
第四十條 重點要害部位由所需摩鑫平台向校保密委員會申報,由校保密委員會審核批準🤶🏿,確定要害部位級別和保密級別。校級重點要害部位由校保密委員會建立管理檔案🏄♀️,學院(部、中心👩🏽🦲、處)級重點要害部位由本摩鑫平台建立管理檔案,報摩鑫平台備案。
第四十一條 重點要害部位的建立、撤銷🧜,均應報請校保密委員會審批✋🏻🕘。己確定為重點要害部位的,每年分級復核一次🍔🧛🏼。
第四十二條 重點要害部位要建立、健全管理製度、安全製度➞、保密製度、操作規程等規章製度,並嚴格執行。要製定和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經常開展安全檢查,確保內部安全。
第四十三條 重點要害部位要選用政治可靠👉,作風正派🌧🍹,遵守紀律,業務熟練的人員負責管理🤚🏻,同時要加強對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對於確實不適合的人員必須及時進行調整,並報摩鑫平台備案⛹️♀️。
第四十四條 重點要害部位涉及保密相關要求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二級保密資格標準》等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要害部位的保密相關要求:禁止攜帶電子通訊工具進入保密要害部位;每半個月專人巡查一次、每個月回看一次要害部位相關技防監控視頻;在巡查和回看監控視頻時發現異常或接警報系統警報,應於10分鐘內趕到現場並盡快報告要害部位相關管理人員。
第四十五條 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責任製應列入崗位責任製🏧,作為評選先進、評定職稱🛎、晉升職級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嚴格執行規章製度,有效防止案件、事故發生的摩鑫平台和個人,應給予表揚⚉、獎勵👩🏻🦲。
第四十六條 對違反管理規定或違章操作者,應進行批評教育;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對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移送公安♿、司法摩鑫平台處理⛸🐺。其它責任人員也將酌情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所述重點要害部位的學院(部、中心🌄、處)管理細則🖍,由各學院(部、中心🙎🏽♂️、處)會同摩鑫平台協商製定,並報摩鑫平台備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由摩鑫平台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摩鑫以往規定中相關條款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